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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2218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2〕361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5-28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厅运管局、航运局、质监站,省路政执法总队、宝汉公司: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厅政法字〔2012〕75号)的要求,厅决定于5月至8月在全省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现将《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3、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
      5、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
      6、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推荐表
      7、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办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以及《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考核的目标
    通过开展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深入考查各地各单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实现我省交通运输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评议考核的内容及重点
(一)评议考核内容。
    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本次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2011年以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控告申诉案件,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情况。
(二)评议考核重点。
1.对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业管理机构和执法单位机关,主要考评:一是行政许可审批情况,包括:建立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的情况;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情况;行政许可案件办理情况;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二是执法队伍形象建设情况,包括:制定执法队伍形象建设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执法队伍形象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情况;执法形象“四个统一”的实施情况。
2.对于各基层执法机构,主要考评《行政强制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组织开展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培训情况;建立和实施行政强制相关制度的情况;行政强制案件的办理情况。
三、评议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评议考核工作。
(二)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负责组织实施所属执法单位的考核评议工作。
 四、评议考核的形式、方式和步骤
(一)考评方式。各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和重点,细化考评方法,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的执法考评工作。考评工作采取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和基层实地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案卷评查。案卷评查活动由省厅、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业务骨干、法律专家、法制工作人员等成立的案卷评查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专业管理机构和执法单位机关,主要抽取其2011年1月1日以来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评查标准见附件1《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证查标准》;对基层执法单位,主要抽取其2012年1月1日以来办理的实施了行政强制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见附件2《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考虑到各地目前尚未制定行政强制标准文书,行政强制的评查标准重点看是否符合行政强制法的具体规定。各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见附件3),对每个案卷进行客观公正的点评,然后向省厅推荐10卷优秀案卷复印件(行政许可案卷和有行政强制的行政处罚案卷各5卷),连同对它们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一起,于2012年8月1日前报厅法规处,其中的优秀案卷将由省厅推荐参加部组织开展的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三)执法人员考试。执法人员考试由省厅统一组织实施,随机抽取不少于3%的基层执法人员参加。考试为闭卷,内容以行政强制法为主,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至8月,具体时间按省厅督导组实地督导工作时间确定。交通运输部将在11月统一组织一次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考试活动,考试办法见附件6《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办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执法人员考试工作,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并重点学习《行政强制法》,力争在全国统一考试中考出水平,考出风貌。
(四)实地督导。2012年7月至8月,省厅将抽调部分执法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扎实的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基层执法单位进行实地督导。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行政强制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要发现和帮助基层执法单位解决在实施行政强制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督导完成后,各督导组要认真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见附件4),并与被督导单位的负责同志深入交换意见。
(五)评估打分。各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要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分别对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所属单位的执法工作分别作出公正的评估打分。省厅将在各单位自查、考试和督导组反馈意见等全面考评的基础上,对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属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打分排序,并将排序结果报交通运输部。
(六)认真总结。各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系统的考评情况,形成考评报告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厅。考评报告要侧重于对考评中发现问题的分析以及对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执法案卷评查的组织实施情况,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二是执法人员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执法考试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三是执法队伍形象建设情况,“四统一”方案实施中的问题和建议;四是实地督导的组织情况,实地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五是考评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六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法工作的建议。
(七)推荐先进。各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单位要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向厅推荐1-2个执法考评优秀单位,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201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推荐表》(见附件5),并提交相关考评得分情况和先进事迹材料,连同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意见反馈书》一起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厅法规处。
(八)通报表彰。
 一是对考评情况进行归纳、分析、汇总,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报厅领导,将考评结果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进行通报并抄报省政府法制办。
二是认真处理好考评中暴露出的问题。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责令发布单位撤销或者修改;对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履行或者限期改正;对作出的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纠正或者责令改正;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责令予以纠正。
三是对本次考评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授予“2012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称号;对执法考核成绩优秀的执法人员,在全系统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刻认识执法考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保证交通运输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做到领导到位,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执法考评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执法考评工作要深入基层,要通过考评,掌握基层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基层执法工作存在的真问题。要通过考评,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我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要通过考评,不断总结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系统整理,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要结合考评工作不断创新执法考评的内容和方法,在做好年度考评的基础上,着力建立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日常考评档案,综合运用个案评查、专项评查等多种模式,实现从定期考评向日常考评的转变。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变革执法考评模式,逐步实现全方位、全流程、信息化的执法考评。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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